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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这种感觉诞生于何时?

第一章 这种感觉诞生于何时?

1

还没等闹铃响起,琥珀就从恍惚的梦中醒来。她闭着眼睛,在静电噼噼啪啪的声音里穿上毛衣。

在长达三分钟的迷糊后,琥珀勉勉强强睁开黏糊糊的双眼,然而梦的景象上一秒才从脑里消失,映入眼帘的又是一番梦景。

她挤了挤眼,用手背使劲把眼睫毛和眼角上的残留物搓掉,再次看着四周。

琥珀难以相信眼前的光景——昨晚还是自己心爱小窝的地方,一夜之间怎会变得如此残破不堪呢?原先粉饰成奶油色的墙壁,现在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灰色坑洞,仿佛吹一口气,天花板上的墙皮就会掉下来,连墙壁上贴着的动画海报也不翼而飞。想到这里,她竟有些可惜那些海报,毕竟《天门》的首发宣传海报也一并消失了,那可是她挤破头皮才抢到的。

琥珀抱着一探究竟的心态,赤脚走下床。她强忍着不发出一丁点声响打开房门,有那么一瞬间,她想到了小偷。

她来到洗手间,开始在脏兮兮的洗手池旁寻找洗漱用品,好在它们都在,想必“神秘的偷盗者”没有闲心思偷那些小玩意。

客厅里,沙发、茶几和电视机都在。除了电视机不再是液晶电视,而是一台老旧的“大屁股”以外,沙发和茶几都没有太大的变化,只是它们上面积满了灰尘,像几年没有人使用过一样。琥珀想起她刚租下这间房子的时候,这墨绿色的沙发和刷了红漆的木头茶几就静静地呆在客厅,此后它们保持着最初的样子陪伴了琥珀近乎三年。

琥珀拍了拍沙发上的尘土,坐了上去。好在沙发的触感没有任何偏差,遥控器也就摆在扶手边上。她拿起遥控器,打开电视机。

电视机的屏幕闪烁,一片雪花后,变幻流离的色彩从屏幕里倾泻而出,好似一卷洪浪朝琥珀袭来,光线愈加强烈,血盆大口般吞噬了琥珀的视线。琥珀来不及思考便紧闭双眼。当强光逐渐褪去,她睁开眼睛,眼前的一切都归于平静,客厅也恢复了它原本的模样,适才的一切似乎都只是梦,是那片光彩惊醒了她。

电视机里播放出嘈杂的人声,她无心顾及,尽管现在出门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会迟到,但她还是决定赌一把。在出门的前一秒钟,她下意识地听见电视机里早间新闻的女播报员说的话:

“知名歌手在今日清晨被发现死于家中,死因初步鉴定为服药自杀……”

2

整个早晨,徐锥都是在闷闷不乐中度过的。干她们这一行的,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一双敏锐的眼睛和两只灵巧的双手,当然少不了一个清醒的头脑。双眼用来观察,头脑用来分析,双手来执行操作,原本链接三者的程序应是有条不紊地运作,可今天早晨,不知什么原因,程序最初始的一个环节似乎出了点问题,导致徐锥一早晨的工作都没办法完美地进行。

她又想起那块从六面塔中发掘出来的石壁,以及上面粘带的尘土。她以为自己能够在很短的时间里将尘土清理干净,却没想到眼睛出了问题。她很努力地想要定睛注视着石壁,可双眼却似乎没有焦点,除了少数几个地方略微清晰以外,其余一片模糊。她尝试了各种办法,比如滴眼药水,小睡五分钟(这也是她趁机偷懒),用双手使劲揉,没有一个办法是管用的。只要她一注视那块小小的石壁,视线就变得模糊。

“邪了门了。”她叹了一口气说道,然后往嘴里扒了一口米饭。

“也许,你最近压力太大了。”坐在对面的李慧说道。“研究课题的进展太慢,你一定是太担心课题不能完成。”

徐锥比谁都清楚,她完全没有感到自己有过压力。选择考古这样一门专业,兴趣是大于现实需求的,正因对古物有着巨大的兴趣,她才不会感到乏味,乃至产生压力。不过,又有谁能说清呢?兴许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种下了压力的种子。尤其是近来六面塔的发掘,越来越多的古物浮出水面,也有越来越多的谜团等待她解开。比如,塔底那个巨大的圆盘又是做什么的?圆盘中央的六边形又有什么意义?她难以将那些物件组合在一起,更不用提联想了。

她第一次觉得,自己学到的东西不过就是历史长河里的星星点点。

“不吃了,我去休息。”

徐锥放下筷子,朝宿舍走去。睡一觉或许能好些,但愿眼疾不会妨碍下午的实地考察。她绝不会放弃实地考察的机会,毕竟在古塔里探索比在实验室恢复文物要有趣的多。

3

知人知面不知心。

罗鹿看着眼前的手机屏幕,屏幕里是一条条简短的聊天信息。

对粉丝们宣称自己是哥哥的知心友人,如今在哥哥的葬礼上,竟在手机上和恋人打情骂俏。

罗鹿不觉得这样的人配做哥哥的朋友。至少,在哥哥的葬礼上也请多些悲伤,而不是给媒体装腔作势。

他将视线收回,“眼睛”重新成为自己的眼睛。从旁人看来,他就像是面无表情地在长椅上坐了一个来小时,然而,他已经用这一个来小时,几乎将每一个参加葬礼的人的目光所触及的地方窥视了一番。可他没发现任何线索,反而看到了不少人的真面目。

自从哥哥正式出道,罗鹿就很难见到哥哥了。可他对哥哥的情感一直未变,他难以忘记童年时哥哥对他的照顾,更无法忘却哥哥的歌喉,以及那个活在才华横溢的人的身边的熏陶——尽管他选择了和哥哥完全不同的路。

可是,就在数天前的晚上,罗鹿亲眼目睹了哥哥的离去。哥哥安详地躺在床上,身边是一瓶散开的药片。罗鹿冲上前去,却发现自己无能为力。

警察们说,哥哥铁定是自杀。他们还说,现在的艺人中,有很多人都患有抑郁症,也许这就是哥哥自杀的原因。罗鹿不相信哥哥患有抑郁症,他所见到的哥哥总是充满了活力和仁慈,这一定不是一个抑郁症患者所能表现出来的。

罗鹿不明白哥哥为什么自杀,他很确定,哥哥的死亡一定不会是抑郁症所为——哥哥不是那样的人。但是,若不是如此,还能有什么原因呢?

他一定要找到哥哥离世的原因,这背后,一定有一个真相。哪怕所有人都麻木,他必须清醒。

那可是他最爱的哥哥。

他重新挑选目标,最终视点落在了角落里的一个男孩。他盯紧这个新面孔,再一次开启了能力。视线逐渐变地模糊,接着一道光芒闪过,接下来就会看到那个人的眼睛所看着的东西——一沓稿纸。

不过,令他意外的是,能力失效了。

他什么也看不见,眼前只是黑暗,偶尔的几缕微光闪烁着,飘忽不定地游弋着,仿佛一潭浑浊的死水,泛着浓黑的波浪。他惊诧地眨了眨眼,依旧一片混沌。

难道真的是能力失效了吗?

不,一定不会如此简单。这个男孩,一定有些某种来路——要么是和哥哥的死有关,要么和我有关。

想到这里,他腾地起身,快步朝男孩奔去。

4

对于秦烨而言,“人群”是最难以融入的地方。他刚踏进小花园,里面多得数不清的人就令他感到一阵眩晕。他迅速穿过人群,来到一个偏僻的小角落,静静坐在长椅上等待。

秦烨受邀参加一位友人的葬礼。说是友人,其实也不过数面之缘。这位去世的朋友,是前段时间自杀的当红的歌手罗溯。而秦烨之所以能与其有些许交集,全然是因为罗溯请秦烨为他填过几次歌词,此后,两位的来往也不过仅限于节日的相互问候,或文学上的短暂交流。

秦烨是受到罗溯的经纪人魏新奎的邀请而来。魏新奎在电话中告诉秦烨,他有一些罗溯留给秦烨的文件,希望趁着这个机会交到秦烨的手里。秦烨实在想不到罗溯会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,在秦烨的眼中,罗溯是一位完美的文艺界人士——歌喉富有磁性,文采又那么好,言谈举止也充满了正能量,这样一个人,怎么会因为抑郁症而自杀呢?

尽管秦烨难以相信,可事实就是如此。秦烨默默在心里为罗溯默哀,并闭上了眼睛。

“秦烨?”

秦烨听到有人在叫自己,他睁开眼睛,看见一双手拍上他的肩膀,他吓了一跳,身子本能地向后仰去。

“您就是秦烨,秦先生吧?”

秦烨认出了面前的人。这位身材魁梧健壮,带着一副银色眼镜的男人就是魏新奎,罗溯的经纪人。秦烨点了点头,从长椅上站起来:

“是的。您是魏先生?直接叫我名字就行。”

“好。”

魏新奎伸出手,秦烨与他握了几秒钟。握手结束后,魏新奎进行了简单的寒暄。

“秦先生近来如何?”

他依然称呼秦烨为“秦先生”。实际上,秦烨还不到二十岁,十八出头的年轻人很难和“先生”挂上钩,秦烨平日里除了自己的责任编辑以外,他也并不与公司的人来往,因此“先生”一词对他而言极其陌生。

“听到罗溯去世的消息,挺难过的。”

“是的。我也很诧异。明明过的好好的,怎么……”

“唉。”

接着,魏新奎将话题拉入正轨。秦烨注意到他手里拿着一个鼓鼓的信封,信封被棉线缠紧了。秦烨猜想,魏新奎所说的“东西”八九不离十就是这个信封了。

“秦先生,罗溯在前个月就为你准备了一些歌词,这些都是他独自完成的。我的计划全部乱了……还请秦先生谅解。我猜,罗溯是想要你帮他修改或者与你交流,毕竟我常常听他说到过你。”

说完,魏新奎将信封递给秦烨。秦烨双手接过。低头瞟了一眼沉甸甸的纸袋:

“谢谢。”

“他很欣赏你呢。从十五岁就开始出书,十七岁就和出版社签约,秦先生的确算是少有的才子。他常对我说,能与这样的人交朋友真是荣幸。”

“能被他这样称赞是我的荣幸才对。。”

“秦先生接下来有什么打算?”

“我准备回去写写东西。”秦烨老老实实地回答。

“对了,罗溯的这些歌词……怎么说呢,有着很奇妙的感觉,也许能为你的创作带来灵感吧。我想,如果你的小说借鉴了这些的歌词的某些内容,也算是了却了罗溯的愿望吧。”

听闻此话,秦烨的心里生出一丝哀伤的情感,这情感越发强烈,就像一只蛀虫逐渐啃噬腐蚀心房,使秦烨悲伤起来。他让自己冷静下来,说道:

“嗯,我明白了。我会把他的想法写在小说里的。”

“太好了。”魏新奎应着,又面露难堪之色:“我还有些事情就先失陪了,实在抱歉。”

“再见。”

“再见。”

秦烨目送魏新奎离开,长舒一口气。他边坐下边拆开信封,将信封里一沓灰色的纸张抽出,一张一张地翻看着。他并不能完全看懂罗溯的歌词,也许是因为歌手都善于用乐谱来表现情感,而文字只是一个表达的辅助工具。尽管内容有些冗长,可秦烨依旧坚持看了好几页。

突然,秦烨意识到什么似的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,迅速将歌词放进信封里,起身准备离开。

就在他快步朝门口走的时候,一只手拽住了他的胳膊。他慌忙一躲,侧着身看见了拽自己的人——一个学生模样的男孩。男孩皱着眉头,还未站定就张口问:“你是?”

秦烨上下打量着这个圆脸的男孩,他留着一头精干的圆寸发型,眼睛小小的,是单眼皮,他的鼻翼有些宽,但算不上突兀,薄嘴唇微微向上翻着,显得颇为刁钻,他身着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黑色棉夹克和牛仔裤,打眼一看就知道是学生。

“你是?”

他反问。

“我是罗溯的弟弟,罗鹿。”

“哦,我是罗溯的一个朋友。找我有什么事吗?”

秦烨低头示意罗鹿把手从他的袖子上拿开。

“你和哥哥是什么关系?”

“普通的朋友而已。”

“普通的朋友吗?那你最近有没有什么不一样的感觉?比如能看到别人看到的东西?”

“你说什么?”

秦烨不明所以地摇了摇头。他的确听不懂这个男孩所说的话,他从来没有过不一样的感觉——如果说最近的灵感匮乏也算“不一样的感觉”的话,那应该是有的。

罗鹿朝着秦烨来回打量,最后视线落在了秦烨手里的信封上。

“那是什么?”

秦烨顺着他的目光,明白了他的意思。

“一些文件。”

“什么文件?”

“什么”这两个字来来回回重复了几遍,秦烨着实有些不耐烦了,他想趁早结束这无聊的对话,于是一股脑儿说了一串:

“呃,我是秦烨。这是你哥哥留下的歌词,魏先生说是他留给我的,虽然我也不太明白怎么一回事。而且,我和你哥哥只是最普通的朋友关系,甚至都没有见过多少次面……我还有一些事情没有处理,就先走了,实在对不起。”

他深吸一口气,将这一堆话撂下,头也不回地朝门口踱步。他边走边留意身后的动静,有那么短暂的几秒钟,他可以确定罗鹿没有追上来。再等他听见“等等!”一句叫喊时,有人叫停了罗鹿。

他耸了耸肩,来到马路边的自行车存取处,从里面推出自行车。

在骑车回家的时候,他却有点儿愧疚了。其实他本可以耐心地听完罗鹿的话,态度温和地回答他的问题——毕竟他也不能很确定罗鹿接近自己的目的到底是好是坏。只是他确信罗鹿定不是个轻易就能放弃或被说服的人,因此他才迅速地了结了对话——时间很宝贵,距离截稿日已不到一周了,他的新书只写了近三分之一,若是不按时间完成,陈编辑定会在背后埋汰他了——“不好好写书,配得上天才的名号吗?”

所谓的天才,不过是浮夸的鼓吹而已。

十五岁时,他的第一本小说《地堂》冲破重重障碍,摘得年度畅销书榜单第五位,这其中不仅仅凝结了他天马行空般的奇思妙想,更是他夜以继日的练习和追逐的成果。他自知自己拥有着些许“天赋”,但天赋不是通往山顶的最长的一段盘山路,辛苦才是。所谓“天才”,罢不过吹嘘和媒体的炒作。

其实,回想他三年的写作史,他不算高产作家,更不属于言语天花乱坠的偶像型作家。他的数本作品,除了《地堂》以外,都只是不愠不火,少有轰动。这大概是人们的热情消退了,可也有可能是他的创意不再吸引人。起初,山林文化看在他不算眩目但并不差的脸蛋上,要将他打造成偶像型作家,被他果断拒绝了。他很清楚,走这一条路只会是自掘坟墓。况且,他所得收入完全能够维持自己的生活,不必为钱财而担忧。

再回忆这三年,生活过得真是缭乱不堪。

寒风吹了将近半个小时,他才回到家。刚一坐上写字桌,编辑就来电话了。秦烨不情愿地按动接听。

“秦老师,快到截稿日了,公司已经安排妥你的日程了。不过作品的完成度如何呢?”

秦烨嗯了半天,回答:“能不能延长个十天半月?”

“是这样的,日程已经安排好了,不过要说延长也不是不可能……完成的怎么样了?”

“大概写了两行。”

“啊!?”

“是的。”

秦烨能够想象到陈编辑张着嘴巴,眼睛瞪得圆圆的样子,那一定可爱极了。

“不可能吧?”

“所以能不能延长啊?”

他忍着笑意,编制自己的谎话。如果这个理由能够让陈编辑为自己申请到延长截稿日的机会,那撒个谎也在情理之中。

“不能,你还有两周的时间。”

“啊?”

秦烨苦苦地笑了。这答案在料想之内。

“那我等你的新故事哦,再见!”

“啊,喂!”

还没等秦烨说完,电话里就响起嘟嘟声。

“我其实……”

一册文库本大致十至十五万字,他完成了不到五万字,也就是说,在两周的时间里,他要绞尽脑汁挤出十万字,敲打键盘近四十万次。说到底,这不算是一个大工作量,但任何人都应该知道——作家的辛苦不在于敲打键盘的次数,而在于脑袋里那颗电机的转速。如果让秦烨放弃文字的修饰和故事的近乎完美,他完全可以在五天时间里疯狂赶出一篇稿子,可陈编辑决不允许他这样做。

现在就要开始一场战斗了——一场无声的战斗,对手是时间。

秦烨做了一次深呼吸(据说有助于为大脑补充氧气),手指迅速地戳上电脑上的开机键,从抽屉里拉出键盘,迫使自己“满怀激情”地将双手放置于键盘上,做好了敲字母的准备。

屏幕点亮。他挪动鼠标,点开名为“未命名”的word文件,粗略地浏览了前五万字,然后他将思考调整到“最佳状态”,按动了第一下键盘。

换行键。

之后,他的脑汁就绞尽了,只得干巴巴地望着那个闪烁的终止符,不知所以地咂了咂嘴。

“啊——还是不行啊!!!”

在这般压力下,他写不出一个字来,甚至他都想将一个月前写下的五万字都付之一炬,扔进文件粉碎器里。可是理智重新支配了他——果然还是必须硬撑着写完。

不过,在那之前还是可以娱乐一下的,对吧?两个星期长着呢!

他如是对自我进行心里麻醉。在这般心理的驱使下,他向着房内张望——忽然他想起罗溯留给他的哪一沓歌词,岂不是极好的灵感来源?他在鞋柜上找到文件袋,把歌词取出来,一张一张的翻阅。

这一次浏览,他认真了许多,也发现了不少歌词内的新奇内容。能够看得出来,罗溯想用歌曲的方式讲述一个又一个故事,这些故事之间似乎没有联系,却隐隐约约显露出藕断丝连的迹象。如果不仔细,便可能遗漏不少内容。秦烨想象着罗溯站在聚光灯下,手指划过闪亮的琴弦,音符飞跃在空旷的天地之间,当他开口哼出第一句歌时,那清澈的、明朗的、一尘不染的音色发自他的喉头和唇齿之间,通过麦克风和电路,经由磁石与振膜,扩大成数道音波,直抵台下人的耳膜,像通过避雷针一般传导到人们的心路和全身上下,一阵酥麻感颤动着袭来。

不得不说,作家的联想能力不容小觑。在想象的推动下,秦烨仿佛听见歌词潜藏的声音,这声音指引着他从中摘选出他需要的精华。

两个小时后,他在笔记本上记下了数十个新名词以及凌乱的箭头——这是只有他自己才能看得懂的故事脉络。

秦烨郑重地重新将手按在键盘上,活动活动手指,敲下了第一个字母。

此后,四天内的每个日夜,房间里接连不断地传来“嗒嗒”声。终于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冬日午后,声音戛然而止。

书桌旁,名为秦烨的可以被称为“男孩”的人,现在伸了个懒腰。他把自己写下的故事来来回回看了几遍,订正了为数不多的几个错别字,又删掉了多余的句子——凭借感觉写下的东西,难免会有点小问题。接着,他给陈编辑发去了邮件,并打通电话以告知。

陈编辑惊讶的语气再一次从听筒里传来:

“好快啊!”

“那当然了。”

“不过我猜问题也不少,肯定要来来回回改很多次吧?”

“那还请陈编辑斧正。”

“见笑了。对了秦老师,四天之后有一场读者交流会,就在山林书苑,认真准备一下哦。交流会规模不大,一个下午就足够了,我想你抽得出时间吧?”

“我还能拒绝吗?”

“当然不行啦。”

“行吧,我知道了。”

“那我就不打扰了,拜拜!”

挂了电话,秦烨叹了口气。

麻烦事一个接一个,为了生活,就需要不停地奔波。当初初识文字时的热情渐渐褪去,如今只有在灵感猛然爆炸时才能感受到些许乐趣。这大概就是生活的作用——磨平想要的,催生现实的。

不过,秦烨可没打算让疲惫积蓄。他翻身爬上床,三下五除二地脱了衣服,盖上被子。他要一觉睡到后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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